第一次來到上海沒有辦理過上海居住證積分,沒有經驗很容易踩坑!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系列問答,可幫助你解決積分申請大問題
積分落戶網解答:
辦理居住證積分的前提是要有上海市居住證,因此請先至本市居住地所屬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詢問居住證辦理事宜。確保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后,打分滿足120分后可向公司提出申請辦理居住證積分。
積分落戶網解答:
不可以。單位應依法在滬納稅。
積分落戶網解答:
不可以。單位積分賬號開戶請前往單位注冊地所屬區人才服務中心辦理。
積分落戶網解答:
請先在網上居住證系統中,將聯系人姓名進行更換,然后帶好以下材料:
1)人事專員介紹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代碼證磁卡原件
4)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5)中介服務機構還需提供《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積分落戶網解答:
只要個體工商戶在滬依法、按時繳納社保、稅收,也可以開通居住證積分賬戶。
積分落戶網解答:
單位應注冊在本市,并依法在滬納稅且按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積分落戶網解答:
居住證積分賬戶開戶,應前往單位注冊地所屬區的人才服務中心辦理。
積分落戶網解答:
因為積分還在有效期內,不能直接在積分系統里添加子女的信息,所以需要公司人事應帶上申請人的相關材料還有子女的信息材料到人才服務中心窗口申請添加同住人信息。
積分落戶網解答:
用人單位人事憑單位介紹信,人事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攜帶申報材料至單位注冊地人才中心申報,還需提供:
1)持證人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上家單位離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若其中已多次變更單位的,則需提供上次申辦單位到本次申辦單位之間所有單位的離職證明或退工單。
積分落戶網解答:
由用人單位憑介紹信、人事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至居住證積分上次受理點辦理,需提供持證人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除此以外,還需提供:
(一)增加同住配偶材料:
1)持證人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持證人配偶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家庭戶口可提供戶口簿,需提供具有詳細地址頁的首頁及本人信息頁;集體戶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提供具有詳細戶籍地址的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3)持證人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增加同住子女材料:
1)持證人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持證人結婚證(同住子女父母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同住子女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家庭戶口可提供戶口簿,需提供具有詳細地址頁的首頁及本人信息頁;集體戶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提供具有詳細戶籍地址的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5)同住子女滿16周歲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讀證明、學籍證明或學籍卡原件及復印件;
6)承諾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材料;
7)如果是添加第二個子女,并且出生時間是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的,還必須提供二胎準生證和二胎生育審批表。
積分落戶網解答:
能否進行網簽和續辦積分申請表填寫的有無變化沒有必然關系。積分系統會根據申報人情況做出判斷,確定是網簽或者現場遞交續辦材料。
積分落戶網解答:
單位為持證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系統會根據申報人情況做出判斷,確定是網簽或者現場遞交續辦材料。
積分落戶網解答: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條(積分有效期)規定:
持證人積分有效期與《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一致。即居住證積分的到期時間和對應的居住證到期時間一致。
積分落戶網解答:
續辦需要提供申請人的基本材料及變更材料(都為原件+復印件)。
基本材料: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申請人居住證、人事介紹信、人事身份證、近六個月稅單
變更材料:本次申報信息與上次申報信息有變更的項目,如果續辦積分的單位有變更,則需提供上次申辦單位到這次申辦單位之間所有單位的離職證明或退工單,新單位勞動合同,新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等;如果是勞動合同續簽過的,需準備續簽勞動合同。
積分落戶網解答:
方法一:申請人從個人賬戶登入積分系統,修改單位組織機構代碼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保存提交。新單位進單位系統即可幫該員工更新其它信息按正常續辦流程辦理。
方法二:前一家單位進單位系統內刪除申請人積分賬戶信息,新單位進單位系統重新注冊填寫個人賬戶信息,之后按照正常續辦流程辦理。
積分落戶網解答:
若最后一次積分需是在靜安或原閘北人才中心辦理,需區分如下情況分別操作,注銷流程一般為一個月。
情況一:主證人本人不再享受積分而注銷的,主證人本人攜帶身份證、居住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至人才中心現場填寫注銷申請。
情況二:配偶不再享受積分而注銷的,配偶本人攜帶本人和主證人身份證、居住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至人才中心現場填寫注銷申請。
情況三:子女不再享受積分而注銷的,主證人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居住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子女戶口本(地址頁和子女信息頁)原件及復印件,至人才中心現場填寫注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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